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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方日报]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精神

发布时间:2017-05-05 发布单位: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来源:暨南大学科技园

近日,省检察院与科技厅召开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座谈会。

    一些科研人员仍存顾虑

    提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法规,各院校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管理办法,使得产学研和成果转化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就。但一些院校领导和科研人员还存在顾虑,担心可能违反法律或纪律,在创新活动中束手束脚。另外也提出对成果转化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矛盾感到疑惑。科技创新成果属于国有资产。而成果收益要视市场的接受情况,如果转化时作价定价过高企业不接受,定价低了有可能被视为国有资产的流失。

 保护科研人员合法收益

    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听取大家讨论后说,我省检察机关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,首先是要依法保护好知识产权,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等新型案件研究,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侵犯创新型企业和科研单位研究成果案件,为创新创业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;二要依法查办在创新领域出现“雁过拔毛”的职务犯罪,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、监管、执法司法等职权索贿受贿、贪污等;严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、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,为创新驱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。

    郑红还提出,科技创新也涉及到法律关系的调整,会给司法实践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,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,保护科研人员获取的合法收益和创新精神。对于在创新探索中出现决策失误、偏差,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,要区分情况慎重对待。在创新过程中发生轻微犯罪、过失犯罪但完成重大科研创新任务的,应当依法从宽处理。另外,检察机关查办涉及科技创新的犯罪,要充分尊重科技创新规律,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的科技创新工作。如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、产品研发的设备、资金和技术资料,一般不予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

    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说,近年来,省委、省政府围绕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动松绑解套、激励各类企业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的普惠性政策和法规。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落地实施,同时不断优化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,研究探索科技创新负面清单制度,激励与约束并重,更好地营造我省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氛围。特别是要建立我省科技创新负面清单问题库,让科技人员了解和明确国家及我省科技创新政策的“红线”。